【澳鸟网】根据现行规则,IPO期间中介机构被监管立案调查,在最终调查结论出来前,该中介机构所承揽的其他项目的审核进程也会受到牵连,市场俗称“连坐”。而根据全面注册制改革的征求意见稿,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不再与其业务的受理审核程序相挂钩。
因中介机构的原因而触发审核中止与终止的,将限于中介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措施,尚未解除”,或者签字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签字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签字人员,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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