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鸟网】距上次通报不到两周,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通报外汇违规案例,为10起企业、个人逃汇案件,涉案金额最高近2800万美元。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19年5月来第一次通报逃汇案例。
10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下称《通报》),通报了2016年3月至2020年6月间发生的8起企业逃汇案件和2起个人逃汇案件。
8起企业逃汇案件中,有7家企业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而遭受处罚,即“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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