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企业权益维权的路有多远、我修家乡的路是不是梦想c09c8f8e2e6805fc33244d913b02ce16.zip龙泉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的推词现场录音
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党委领导知法犯 - 详情
致信部门: 云南省信访局
信访件号: 53060020200810110112
信访方式: 领导信箱
信访日期: 2020-08-10 13:24:57
处理状态: 办理完成
诉求内容:在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蔓延期间、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不但不支持我们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度过难关,居然在疫情期间对我企业伤口上撒盐,活生生把我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搞垮破产。1月5日城管主任赵庆勇口头通知我企业搬迁,理由是居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将昭阳区龙泉社区13组的基本农田以68000元方式流转合并发展集体经济,按每平方米500元的价格出售给当地村民修建永久房屋,用地共计60亩,我企业租赁经营用地也在其内,并要求企业无任何商讨条件,无补偿、无安置的霸王条令强制企业搬迁。1月6日、我找龙泉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及相关领导上报企业基本情况、并提供拆迁诉求以及书面请示。一边寻找经营用地。请求解决实际用地与搬迁困难损失认定,在此期间无一党委领导帮助解决,提供的一切文件及相关国家发布的条例文书如同废纸。石沉大海,了无音讯。不曾想1月13日9时多,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大约有50人左右、来阻碍我企业经营,多人逼迫威胁我企业搬迁、并扬言说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党委领导叫来的,不搬就让我吃不了兜着走。人群中有服刑人员3名,社会地痞多人、有的甚至是吸毒人员,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共产党领导的政权下,无视国家法律,打着国家公权、徇私舞弊,带领黑恶势力份子进行对我企业骚扰,更想不到的是2月26日昭阳区自然资源局职能人员到丈量企业用地,3月3日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3月6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15日自行拆除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貌,所有物资必须搬离经营场地,否则按违法用地处理。在无搬迁条件准备,又无经营场地情况下,流血又流泪,不得已把所有租赁物资、钢管原价格4000左右/吨、共计8000多吨、顶托、扣件、套筒原价5000元左右/吨,3000多吨都当废铁以1900元每吨价格卖了,把地还给他们,然而他们却是把基本农田卖给村民建设房屋,价格为500元/平方米,然而我经营了10多年的企业就这样倒闭了。还欠下不该欠的债,不同的是他们可以违反国家土地法律,不按国家政策条例行政办事,我得按他们方法和行政做。否则我是违法,他们却是合理合法。根据国家现在习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企业现场会议的讲话和指示,让我看到了希望,至此我请求国家政府部门按国务院企业促进法,拆迁管理实施法,民营企业保障法,民权法,土地法以及党委组织法、给予我企业权益保障,还我企业损失,给予企业发展国家政策帮助,让国家条例法律落实到实处,让小微企业得到保护
答复意见
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李德力同志:您好! 您好!您通过领导信箱给省长的留言已收悉,昭阳区龙泉街道高度重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2012年租用官坝社区十三组村民王高云等人5亩左右的耕地,租期为20年,用于堆放钢材等物资使用。该地段未在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因此不涉及征地补偿等问题。 2019年11月15日官坝社区召开村民“一事一议”会议后,决定将该地块(含您租用的地段)用于官坝社区石庄自然村村庄归并建设使用。该决定是由村民集体讨论通过,不属于政府行为。您反映村民买卖土地建房一事,经查不属实。 关于您反映昭阳区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昭区自然资罚字〔2020〕11号),如您有疑议,可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您所反映干部违法违纪一事,上级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
昭阳区龙泉办事处党委与官坝社区支书在官坝13社流转耕地60余亩,每亩68000元,择101.994元每平方米,却没按照此价公摊给村民,而按500元/平方米分摊,在没有国家规划征用,就由党委牵头负责规划指挥建设规划,土地规划部门未曾干涉,然而让其煽动村民对我恐吓,2020年1月5日由办事处城管主任口头通知我企业搬迁,3用6日至9日我找办事处党委书记领导,并提交补偿认定报告及困难搬迁安置申请,一直石沉大海,了无音讯,在1月13日早晨9点28分时大约来我企业经营场地恐吓我的有官坝12社村民13村民大约50多人,其中有3名服刑人员,尤其社会闲杂人和吸食毒品的数人,要求我搬迁,否则后果自负,并说是办事处领导与官坝社区领导叫他们来的,我见大事不妙,打电话报警,他们才相续离去,3月3日再由自然资源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恢复土地原貌,在国家法律面前,我搬迁恢复土地性质,3月16日搬迁完毕,大多数物资含着泪卖废铁,《特别是在新冠病毒区间》没有任何办法情况下。然而龙泉办事处党委与官坝社区支委、把我恢复场地卖村民建房,再次破坏买卖耕地事实,不惜动用国家拆迁款,给予我企业后面周边拆迁村民房屋,给予拆迁村民安置补偿。同样都是中国人民,法律人人平等,为什么行政处罚只针对我一人,没有补偿没有安置,还安个罪名,政府信访回复是“村民自行组织的,用于归并发展集体经济,那拆迁村民房屋补偿就是X*X取国家财政,政府给予拆迁款的人,补偿拆迁就属于《特大诈X*X国家经济案件》估计造成国家资金流失上亿元,”昭阳区政法部门也未对真正破坏耕地买卖土地犯罪责任人问责,追究刑事责任,区委组织部还给予提职换务,升官发财,不了而之,草草了事,在所有的事实面前,昭阳区政府职能部门存在监管失误,行政不严的责任,望中共中央国家部门给予昭阳区破坏耕地案件重视,司法部门对这种真正打着国家公权力、徇私枉法的人进行打击,做到打黑除恶,安治一方,为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稳定给予调查整治为谢!
关于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企业情况说明及本企业面临搬迁情况说明
尊敬的市委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
我是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法人代表:李德力,现将我企业目前基本情况及场地搬迁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602MA6KKHONX2
3.法人代表:李德力,男,49岁,身份证号:532101197003154419
4.目前企业地址: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官坝十三组《内》
二、企业发展情况:
我企业原在昭阳区龙泉路267号-269号,成立于2007年2月27日,经昭阳区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站”得到各级部门经营许可,核发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至今正常经营14年之久,2012年因城市发展,交通管制,从昭阳区龙泉路267号-269号搬迁至昭通市二环之外,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官坝社区十三组《内》经营,2012年5月8日变更登记“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同时在2012年 2月15日,向官坝社区村民租用5亩左右荒地用于我企业使用,主要用于相关物资堆放,机械车辆停放及企业经营发展,同时提交相关土地使用申请,上报到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及昭阳区政府,经当时相关部门领导支持及同意下使用这块场地,并修建围墙及土地硬化,完善防火防盗各项设施建设。
2012年在经相关部门许可,批准核发国有土地证书,自建房屋一栋,占地400平方米,5层,共计2000平方米,用于企业办公,经营及宿舍和用于基本生活场所使用。
三、目前情况
1. 现我企业目前拥有相关物资:建筑周转材料“钢管约9000吨;扣件顶托约2000吨;辅助建筑材料(木材、木板及木方以及其他):1000吨。汽车起重机6台,随车吊2台,一三0小型货车3台,叉车2台,”主要从事建筑辅助租赁及运输服务。
2. 就业及提供就业情况:①目前我单位固定员工有12人,其中残疾人员1人,劳动保障贫困户岗位5人,均在我单位工作10余年之久,固定收入约5万余元以上,均为本地农民工人员,是12个家庭生活经济主要来源承担力;②我企业每年雇佣零散勤杂工数百人不等,用于规整建筑物资及钢管扣件维修装卸,为周围及社会农民工提供就业机会,每年支付零散勤杂农民工报酬约60万元左右不等。
3. 纳税情况:我企业目前每年向国家依法纳税,税额从原来的每年数仟元到现在每年二十万余元不等税额。
4. 负债情况:目前共计负债约700多万元人民币,其中昭阳区农商银行太平支行,贷款就300万元,租赁往来债务400万余元。
四、目前我单位面临的困难:
2020年1月我单位接到昭阳区龙泉办事处相关人员口头通知我企业进行场地搬迁,无明确相关正式文件和通知,我企业本着依法守纪的原则,积极配合搬迁事宜,立即向龙泉办事处相关领导提交延期申请,在此情况下,我们有以下困难,做以表述:
1.搬迁置换场地落实困难:我企业多日在本市区多方寻找适宜我单位长期使用场地,但是均存在以下问题:①相关合法手续不明确,导致我单位搬迁后,仍然存在近期再次搬迁隐患,对我单位造成再一次重大人力及物力损失;②场地位置偏远,同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改变土地使用方式,一是相关手续不能得以完善的,二是可能造成我企业无法经营后果,负债累累,银行贷款不能按时还贷,个人征信得到不可抗力损失等;③寻找我市区多方场地,均或多或少存在相关手续不完善,防盗防火及基础建设不完善情况,不适宜我企业长期持久发展,可能不能保障我企业财产及务工劳动人员人身安全,对社会维稳脱贫存在一定隐患及风险。
2.搬迁过程中造成的财产损失:①自2012年我企业硬化土地及监事防盗防火配电设施建筑约100万元人民币,搬迁后几乎完全损失;②搬迁过程中,人工费及车辆运输费等达200多万元人民币左右;以上两项共计300多万元,这一损失对我企业现状无疑是雪上加霜,有直接导致我企业破产的可能,对我企业目前负债完全不能偿还,对社会维稳安全及社会造成影响。同时造成工人失业。
3.目前我企业使用土地9年,因历史遗留问题请求完善相关手续,多方询问和请求均不能得到合理解决,以上为我企业面临搬迁的困难情况说明,望市委政府及各级部门领导给予鉴阅为谢!
此 致
昭通市委政府及各级相关领导
说明人:李德力
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
法人代表:李德力
联系电话:13608704388
附:昭通市昭阳区申请书一份。
申请书
尊敬的市委政府及各级相关领导:
您好!
我是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的法人代表李德力,根据我向市委政府及各级部门领导提交的关于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企业情况说明及本企业面临经营搬迁情况说明,我企业现向相关领导申请以下事宜:
一、申请各级部门给予我企业延长搬迁时间节点及时间段,一是我企业能寻找一个利于企业长期持久发展,固定且合法的物资堆放地,避免短期内造成二次损失,二是在寻找到适宜场地后,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土地使用相关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二、申请相关职能部门能给予我企业在无法寻找合法可迁的土地情况下,是否能将我企业现用地,继续租用我企业使用,租用或出让我企业,我企业将按照相关合法程序,积极办理各类合法手续及补缴相关国家规费。减少企业损失。维护企业发展,稳定工人收入。
三、请求权属部门领导支持解决为谢。
感谢两委政府及各级部门领导的耐心查看,现在各政府部分及社会企业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奋斗,我们在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人民政府及各级政府单位的领导下,企业得到日益发展及壮大,响应党中央和国家总书记的领导,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为周边贫困户及残疾人士提供就业岗位,保证稳定收入的同时改善他们的实际困难,同时我们为响应相关政策发展,积极为周边农民工提供就业机会,创造收入,带动我企业目前所在地经济及个体户的发展,自我企业搬迁至现在已有9年,周边企业及商户越来越多,已和往日形成鲜明对比。
望相关领导给予理解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批复,或给予其他可行性方案,同时我企业本着响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及“坚决打赢攻坚扶贫”等思想,愿意在我企业相关问题得到合理合法化解决下,企业能在两委政府及各级部门领导的关怀下得予换回部分搬迁损失,我企业愿积极将换回的损失转为昭阳城乡建设作出有质的贡献及各种力所能及的发展事宜。
此 致
申请人: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
法人代表:李德力
联系电话:13608704388
2020年1月18日
希望追究行政责任,补偿企业损失,只想修我家乡的路,给予家乡发展,不想让我多年的心血毁之一旦,希望破灭
尊敬的昭阳区职能领导你好,希望望你在百忙之中了解一下昭阳区旧圃镇沙坝居民委员会下罗沙块及板栗园2.3.4.5.6.社的居民的生活情况,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愚蠢和无知,穷的是不争取,不大智,因为我们村有许多路都打了水泥路,但最实用的路确没硬化,基甚至被村民乱挖和占用,从职中门口上到板栗园有路以硬化成水泥路,但只有微型车,摩托车,自行车能通过,对农民来说等于是一条只看面子不实用的费工,费钱,费神的路,运不出大量的苹果,梨,桃子,洋芋芳蔬菜。大点的车只能是靠边站着等人挑出大公路来装车,既误时又费时,第二条是从黄家沙沟上,这条路去7.8社,还行,但对我们2.3.4.5.6.社来说。只能象第一条路一样没有实用处,通信线,电力线,民房低矮,弯弯曲曲的,硬化过了,但实用不人大,然而在职中和田家梁子中间有一条须沟而行的大路,宽8米,路线不到2公里的路,原可以通9米多的大货车通行,直到3社及2社板栗园,3,4,5,6社可同时受益的路没有硬化,按国家脱贫攻坚的精神,适应于要得富先修路原则,我们自行修善了好多回,自筹自建,由于是土路,不下雨还行,一下雨就是一条泥泞路,人走都都怕,有时鞋子都弄不出来的路,所以乱挖乱放,倒至不能通行。为此我们几个村社的老老少少,为了脱贫,不在拖累国家,不在反反复复的修善,我和村里的少部分人,出去打工和搞个体的群众请求国家的有关领导为我的家乡为我脱贫请予帮助,硬化这条路。我们几个社愿出力出劳,大约需要一百二十万的国家修善款项,我愿出壹佰贰拾万元敷助款项修此路!为我的家乡父老改善交通。也为我的家乡请求你们政府领导重视。给予建设为谢?等待小康之梦的路到来添上一笔。路通物流去,财到罗沙来,愚去不是穷,是路不散來?
此至
希望你百忙之中,为我村拿主意,造福当家做主!帮助我们奔小康,谋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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